
通知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少完成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同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住建部将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指导各地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实现“精准拆弹”,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建成整改措施具体化、效果可视化的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通知提出,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逐步建立全国危大工程清单、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和论证结论数据库,实现危大工程管控业务流程标准化,关键环节可视化。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从源头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2025年底前,建成全国危大工程全量覆盖的全流程信息数据库。
此外,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推动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加快形成施工安全领域新质生产力,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工程技术资料数字化管理。

通知明确,坚持严管重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紧盯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坚决扭转执法宽松软虚现象,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发生事故后未调查、未依法处罚甚至“零处罚”的地区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2024年底前,建成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