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车辆基地一体化综合利用结构预留工程输入条件的规划,规划控高60米,盖上总建筑规模不超过30万平方米。车辆基地拟采用地下敷设方式,主要用房均设置于地下,总建筑规模约2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约1万平方米。 ; 地下建筑规模: 车辆基地拟采用地下敷设方式,主要用房均设置于地下,总建筑规模约2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规模约20.2万平方米。 ; 建筑面积: 212000 ㎡ ;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不超过60m ;长度: 0 m。
招标范围: (1)工程范围: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二期工程设计13合同段(车辆基地设计)包括首钢车辆基地及综合利用预留工程首钢车辆基地1座,含车辆基地机电设备系统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工作范围:包括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招标设计)、设备招标配合(含设计联络)、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程预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向业主及运营商交接等各阶段相关工作。 ;招标内容: 设计 。
本次招标项目 :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与具有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组合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相应专业设计任务。 (2)投标人可以依据工程特点结合自身情况,组成设计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设计联合体的前提条件是,设计联合体必须满足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并应约定一方作为设计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应当通过牵头人进行传递,并在同一份授权委托书上加盖各方公章和签署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联合体各方授权同一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及中标后合同的全面履行协调工作。该授权委托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招标人。 (3)设计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所具有的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和业绩可以作为该设计联合体的共同业绩。 (4)组成设计联合体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果设计联合体中一方为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的,则其仅能参加拟投合同段的方案设计工作。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获取地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zhjy.bcactc.com/zhjy/) 获取文件地址并保存获取文件地址回执。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文件售价: 400 元。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文件
递交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开标室
| 招 标 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 |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
| 联 系 人:刘工 | 联 系 人:赵鹏 |
| 电话:010-89027653 | 电话:1581003641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aojiabu081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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